——知识产权运用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,在严控风险前提下专利商标规模达2400亿元,融资惠及企业数量增长率超过10%,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平稳增长,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,有效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。
—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。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。继续推进有关地方专利商标受理窗口整合,力争全部实现知识产权业务“一窗通办”。专利、商标电子申请便利化程度与好评度进一步提升。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。完成在华建设10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(TISC)首期建设目标,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。
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。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导航体系建设,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,助力“卡脖子”问题。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,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。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,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引,完善评估机制和标准。出台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政策。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工作。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,深入开展知识产权“入园惠企”工作。完善专利开放许可运行机制,促进专利以许可的方式转化实施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,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,指导发布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。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,启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,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。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,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。优化升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。(运用促进司负责)
知识产权(IntellectualProperty),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成果权,是指人们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。
智力成果的范围非常广泛,既包括发明创造、文学艺术作品、商业标识,也包括软件、企业名称、商业秘密、新品种植物、域名等。
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,但二者的视角和范围不同。知识产权主要是从权利客体的属性———智力成果角度而言的,无形财产权主要是从权利客体的形态———非物质形态角度而言的。无形财产除了创造性智力成果外,还包括商品声誉、商业信誉、经营资格、知识经验等。
知识产权的特征: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,具有一般民事权利的特征,譬如私权性、法定性、性。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,又具有自身的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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